段珊 同学家长:
您好!您的小孩 段珊 同学于2009 年2月18日离校,休学期满后未复学。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行发教务字〔2017〕84 号)第28条
第2、3项(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休学、保留学籍期满逾期两周
未提出复学申请,应予退学)。如果段珊 同学在收到此告知函后的7 日内仍
未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将对其做出退学处理。
特此函告。
湖南师范大学 医 学院(学院公章)
2018 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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