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委员规定的认证流程,我校应于9月5日前提交临床医学专业认证自评报告。
9月3日下午,校长办公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学校专业认证工作组办公室递交的《湖南师范大学临床医学专业认证资评报报告》。
9月5日上午10时,我校临床医学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按要求提交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委员会秘书处。
据了解,我校临床医学专业认证自评报告共计10章,8万余字,按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委员会颁布的专业认证指标体系,从10个方面全面科学客观地总结了我校医学教育尤其是临床医学教育的情况。
编辑:文敏 审核:麓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