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地方政府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
2.制定全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校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管理服务。
4.按照上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求定期与校属各单位签订人口计生责任书。
5.负责定期对全校人口计生专、兼干进行业务培训。
6.负责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药具的发放和计划生育咨询服务。
7.办理独生子女证、生育证和独生子女安康保险。
8.负责在校学生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9.负责全校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10.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的各项工作。
11.协助校属各单位第一责任人对违反计划生育人员作出处理。
12.完成上级人口计生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目标
1.符合政策生育率达100%
2.育龄人员属地管理到位率达100%
3.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率100%
4.出生婴儿缺陷发生率控制在0.4%以内
5.已婚育龄妇女意外妊娠率控制在0.5%以内
6.统计报表及时准确率达100%
7.期内手术随访到位率达100%
8.人口自然增长率4‰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