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东莞友华奖(助)学金”是我院1996级临床医学专业优秀校友东莞友华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钟浩光先生设立的树人基金,为促进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教育事业发展,为培养更多优秀的医学人才,每年捐赠5万元用于奖励和资助优秀的大学生和研究生;其中奖学金主要奖励给学习成绩优秀,表现优异的学生,助学金主要奖励给家境贫困成绩较好或者学习成绩进步较大的学生,以缓解他们的困难,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条 在校符合条件的本科学生均可申报“东莞友华奖(助)学金”。
第三条 “东莞友华奖(助)学金”设置时间为2018年至2027年共计10年,每年10月开始评审。
第四条 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大一新生需要高考成绩优秀,热爱所学专业,专业思想稳定、学习勤奋;
对于奖学金:
1.积极参加校、院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尊重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上一年度的学习成绩在班级前20%或者积极努力学习,在上一年的学习中进步明显,40人以上(含40人)专业班级,成绩排名提升20名或以上的同学;40人以下专业班级,成绩提升10名或以上的同学;
3.研究生以学术成果和干部任职为评选依据。
对于助学金:
1.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或者家庭遭遇突发事件;
2.成绩良好,排名在班级前50%且无挂科。
第五条 申报材料
1.提交由我院学工办统一印制的《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东莞友华奖(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2.学生本人申请书;
3.高考成绩单(大一新生需要提供)、上一学年的成绩单(在校学生需要提供),学业进步的需要辅导员签字证明进步名次;
4.学生本人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一份。
第六条 奖励和资助对象和金额
1.本科生奖学金等级、人数及金额:
一等奖:4名;奖励为人民币2500元整;
二等奖:4名;奖励为人民币1500元整;
三等奖:4名;奖励为人民币1000元整。
2.本科生助学金人数及金额:
助学金每年6名,每年奖励3000。
3.研究生奖学金人数及金额:
研究生只设立奖学金,每年5个名额,每人2000元。
4.助学金每年预留2000元用于学生发生特殊困难的情况下使用,如当年没有使用自动滚入下一年。
第七条 评定程序
1.学生本人向所在年级提出申请;
2.年级初审出具推荐意见,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3.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年级初审意见,针对学生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提交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评定;
4.评审小组评定;
5.在全院范围内将评定名单公示3天,如无异议即获通过。
第八条 学院由院、系(办)及校友代表组成的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具体工作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 本条例自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
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