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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情况

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刘习明 奖学金”条例

2021年06月08日 23:23  点击:[]

第一条“刘习明奖学金”是宁儿医院集团董事长刘习明先生设立的树人基金、筑梦基金,每年捐赠4万元用于奖励我院优秀学生集体(团队)。


第二条“刘习明奖学金”采取在校符合条件的学生集体(团队)均可申报。


第三条“刘习明奖学金”设置时间为5年,2019年-2023年,每年10月开始评选。


第四条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积极参加校、院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尊重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4.申报的集体可以是优秀的班集体、寝室、科研团队、志愿者团队等;

5.申报的集体需要有特别优秀的事迹或者代表学院参加比赛获得优秀成绩。


第五条申报材料

1.提交由我院学工办统一印制的《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刘习明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2.优秀集体的先进事迹申请书和申报材料;


第六条评定程序

每学年设集体奖40个:

优秀医学团队:4个;奖励人民币2500元整;

优秀班集体:8个;奖励人民币2000元整;

优秀寝室:28个;奖励人民币500元整。

1.优秀集体向所在年级提出申请;

2.年级初审、推荐、出具推荐意见,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3.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年级初审意见,针对学生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提交学院“刘习明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正式候选人;

4.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如无异议即获通过。


第七条学院由院、系(办)及校友代表组成的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具体工作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本条例自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

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

2019年10月1日


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刘习明奖学金”申请表

集体(团队)名称


集体(团队)成员


集体(团队)负责人所在年级、班级


集体(团队)负责人联系电话


集体(团队)

优秀事迹


集体(团队)

获奖情况


学院推荐

意见

签名: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此表为一式三份

上一条: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关于表彰校友奖学金、助学金获得者的决定 下一条: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何祖平-蒋吉吉医学之星奖学金”条例 (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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