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办事指南 在线投稿 系所导航
当前位置: 首 页 >> 党群工作 >> 安全维稳 >> 规章制度 >> 正文
规章制度

医学院消防安全工作部门管理人责任书

2019年11月24日 13:19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我院的消防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由你全面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掌握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情况,保障本部门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二、对普及本部门职工消防知识负有直接责任,必须做到“五知”“两会”。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和防火安全检查,对本部门进行定期与不定期防火宣传教育,每月要对本部门检查防火安全一次,认真落实防火责任制和职工防火责任制。


三、防火责任人要定期认真组织防火自查,特别要针对各重点要害部位认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在整改未到位前要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并将情况汇报主管领导,分步整改。


四、认真负责做好防火《工作记录》,工作变动和其他原因临时外出时要做好移交工作。


五、认真执行学校制订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对本部门火、电、油、气等易燃危险品加强监督和管理,有效预防和杜绝火灾事故。

六、对本部门的消防重点部位应严格防火管理。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由学院和部门安全责任人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医学院 责任部门:

责任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上一条: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下一条:医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部门管理人责任书

关闭

地址:中国湖南长沙岳麓区桐梓坡路371号 邮政编码:410013 学院微信公众号:hnsfdxyxy 投稿:yxyyw2017@163.com 电话:0731-88912416(行政办)、88912480(学工办)

Copyright 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