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进一步增强学院各级管理人员责任感,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落实整改实验室安全隐患,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校行发资产字[2017]1号)要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责任期限: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责任目标:在责任期内,预防所负责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落实整改实验室安全隐患。
三、管理责任:
1、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责任制,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为学院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学院实验室安全直接管理责任人,系(或部、中心)主任或实验室主任为部门直接管理责任人,实验室房间责任人为该实验室直接安全责任人。
2、本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已经制定实验室安全应急方案、实验室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危险化学品管理实施细则、实验室安全自查制度、实验室人员进入登记制度、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和安全保卫制度等,并采取措施落实到位。
3、本实验室严格按照符合安全需要的实验室环境和设施开展实验教学与科研工作。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重大安全隐患及整改方案报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4、进入本实验室进行实验的人员都已经过培训或考试、考核,已经与实验室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具有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熟悉本实验室各项安全操作流程,遵守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规定。
5、本实验室所产生的废液、废渣或过期药品等实验室废物得到妥善处理,已委托具有处置资质的专业公司处置,实验室废物产生和处置登记台账清楚。
6、本实验室仅保存符合房间功能要求的短时间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各种化学试剂和药品存放科学、领用登记手续及管理台账完善,各种化学试剂和药品的管理科学、规范。
7、本实验室涉及实验动物的管理符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规定。饲养或使用的实验动物的动物房已经取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资质,本单位禁止无资质实验动物房饲养教学科研用实验动物。
8、本实验室安全管理各相关人员熟知应急预案,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附则
一、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如果变更,则由接任者履行相应职责。
二、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分别由本人和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存。
三、其它未列明涉及实验室安全的相关事宜,严格按《湖南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执行,确保本实验室安全。
以上是本人做出的承诺,我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造成不良后果的,我将承担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第一责任人及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
实验室门牌号:
责任人(签字):
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